很多情侣由于种种现实原因不能一起走到最后,但无论如何,既然曾经相爱过,分开的时候也要保持体面,给对方留下美好的回忆。
可往往很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分手的时候总是闹到满城风雨,甚至不惜和对方对峙法庭,彻底撕破脸皮。
近日,南京张女士被前男友告上法庭,原因是李先生想要张女士退还自己在恋爱期间给女友所花的全部开销。没想到最终法院竟然也判决张女士退还恋爱期间前男友李先生的全部汇款共计4万。这个判决结果一出来就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引起了众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李先生在和张女士恋爱期间,曾经出资支持张女士开了一间美甲店进行创业。分手后,李先生向法院提出,这笔资金是张女士向自己借的,而并非自己主动赠予,要求张女士如数返还。但张女士不这么认为,她认为如果是前男友借款给自己,两人也应该签订合同,但事实是什么协议都没有。
到底谁的说法才是对的呢?
法院判决表示,恋爱期间,具有特殊意义的金钱数额才能够认定为是赠予性质,比如520,999,1314等转账金额。只有这些金额才不会被认定为借贷关系,但李先生的转账中并没有出现这类金额的数值,因此不能证明李先生的转账是赠予张女士的。
也就是说两人存在恋爱关系的,钱如果是赠予性质就必须要有证据,而借贷则不需要证明。没有注明特殊意义的转账,就可以算作借贷。
对于法院的判决,很多网友发表了不同的看法。有男网友甚至第一时间在消息下留言,以后给女朋友发红包的时候,不要备注“我爱你”字样,而是要写上“这是你要的钱”。看完后,简直让人对爱情有了新的认识。
对于女生来说,的确在经济和社会地位上越来越要求与男性平等。但实际上,很多女性还没有树立完全独立的意识,总是有意无意的依附男性,认为男士为女士花钱理所应当,而很多男人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和女性交往,导致一部分女性上当受骗,最后人财两失。如果大部分女性能够早一点看清这一点,自食其力,也许就可以少走很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