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星通11月3日收深交所监管函,经查,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斗智联、远特科技提供财务资助, 其中,为北斗智联提供两笔各2825万元的借款,为远特科技提供两笔分别为3390万元、1亿元的借款,部分借款存在到期后继续展期的情形。北斗智联和远特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不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且远特科技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前述财务资助在首次发生和展期时,公司均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依法收深交所监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