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润10月31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对公司、董事长赵林中、总经理江有归、财务总监王燕、董事会秘书张玉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2020年、2021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及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之间的循环交易,虚增2020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依法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