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消防“四个能力”包括: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包括: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包括: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包括: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包括: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消防“四个能力”是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提出的。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点是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
该工程将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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