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因为人口迁移之后,在别的地方安定下来。为了孩子上学的问题就需要进行了户口转移,或者父母离婚之后,孩子被判给一方,也是需要进行转户口的。那么转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又需要什么材料呢?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需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在派出所同意迁入之后,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出户籍证明。
接着,带着相关材料和户籍证明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等待户政科颁发《准迁证》;《准迁证》办理之后,带着《准迁证》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且开具迁移证。
最后,带着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去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户口就可以了。
在办理迁移户口的时候,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如果家中有孩子的,还需要出示父母两方户口本、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同时,还需要提交家庭人数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如果是迁出户口的话,还需要调动、投靠、录取等原因证明。
大家要注意的是,转户口可以委托别人办理,但是最后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时候需要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因此必须得本人去。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