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壁垒。限制外部企业进入的壁垒主要包括政策性壁垒和经济性壁垒。金融业全面开放后,政策性壁垒将逐步取消,经济性壁垒主要体现为绝对成本优势、规模经济、产品差异化和对特殊资源占有所形成的壁垒。
跨国金融企业进入后可以利用价格优势,提高绝对成本壁垒,国内金融企业即使与之经营相同的产品也不具有任何价格优势。跨国金融企业可以通过多种途径降低产品成本,对其他投资者造成绝对成本壁垒。
比如,跨国金融企业具有庞大的营销网络和资本实力,能够快速调整策略和不同市场的产品,加速资金的周转,降低服务价格。另外,跨国金融集团对我国企业进行垄断性并购,大量挖走人才,将对我国金融企业形成绝对成本壁垒。
金融业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增加服务量后边际成本比制造业增加产量后边际成本下降的更快,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国内金融企业规模小,规模经济效应不显著。跨国金融企业资本实力雄厚,具有明显的规模经济优势,将提高我国金融业的规模经济壁垒。
2、市场集中度。2005年9月25日,以恒生银行新增5000万美元额度为标志,跨国金融企业继续扩容,富通银行、美林国际、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等相继获得新增或新批的额度。
根据国家国内贸易局金融企业信息中心的资料计算,2001年我国最大的50家金融企业集团的服务额为680.1亿元,仅占全国社会产品金融总额29152.5亿元的2.33%,金融市场的集中度CR50=2.33,而美国同期金融产业的市场集中度指标是我国的9.16倍。随着跨国金融企业的进入,我国金融业的市场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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