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是个汉语词汇,意思是进入某国的国境,一般是指非本国公民持有合法证件或者签证,从一国进入该国领土的行为。《东周列国志》第五回:“桓王准奏,但命沿边所在,加意提防,勿容客兵入境。其芟麦刈禾一事,并不计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九条:“持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照或者冒用他人护照出入国(边)境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出境入境管理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非法护照由公安机关收缴。”
《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公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时,应当宣布原普通护照作废。换发普通护照时,应当将公民原普通护照右上角裁去;原普通护照上有前往国有效入境许可的,可将封底、封面右上角裁去,退还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一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六条:对因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外交、公务签证;对因身份特殊需要给予礼遇的外国人,签发礼遇签证。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的签发范围和签发办法由外交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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