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俗称“太监”)是中国古时候专门供皇帝及其皇族役使的一种官员,自从东汉时期开始,官宦则全部由阉人担任。宦官是负责宫廷杂事的奴仆,不得参与国家政务,但因与皇室朝夕相处,遂能博取信赖或有可乘之机,故在一些朝代中存在着宦官掌握国家政务大权的情况。早期宦官不一定都是阉人,在东汉之后才完全使用阉人做宦官。
太监本为官名,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只有地位较高的内监被称为“太监”。后宦官亦通称为太监。
巡、元官署以其为主官者不少,隋、唐有大监,“大”或作“太”,亦与宦者无关。明内廷有十二监,主官均称太监,由阉人担任,主官以下宦官,无太监之名。清始以太监加诸所有宦官,宦官与太监遂为同义词。
宦官称“太监”,是隋唐以后的事。唐高宗时,改殿中省为中御府,以宦官充任太监,少监。后宦官亦通称为太监。到了明代,宦官权势日增,人们就把所有宦官都尊称“太监”,太监也就称为宦官代名词了。
宦官在中国出现的很早,根据现有的资料推测,大约早在夏商的宫廷中可能就有了宦官的存在。周朝及各诸侯国大都设置了宦官。《诗经》《周礼》《礼记》中都有关于宦官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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