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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后有知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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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
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心学集大成者王守仁在贵阳文明书院讲学,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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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公元1472-1528年),字伯安,余姚(现在属浙江)人,因为曾经筑室于绍兴的阳明洞,所以世人称他为“阳明先生”。他死后三十九年,在1567年,皇帝追封新建侯,谥文成,给了极高的荣誉。
王阳明出身于官僚家庭,父亲王华曾任礼部左侍郎,在1499年,王阳明中了进士,先后任刑部、兵部主事,1506年由于与大宦官刘瑾(因残害忠良,最后被陵迟处死)结怨,贬到了贵州。
1510年升为知县,到1516年又升任右佥都御史,最后做到了右副都御史。晚年聚众讲学,在世时著作就被弟子们刊刻印行。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反对程朱理学“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的知先行后说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重知轻行、“徒悬空口耳讲说”的学风。
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救朱学之偏。
王守仁强调知和行的统一,特别强调“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他论证知和行的“合一并进”关系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
其中含有某些辩证统一的因素。但他抹煞二者的差别和界限,认为知行本体只是一个,知行工夫不能分做两截去做。“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也;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
进而把知和行的概念混淆起来,认为良知向外发动时所产生的主观意念、感情、动机都可以叫做“行”,所谓“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这就成了以知代行、合行于知的主观唯心主义理论。
清初的王夫之说:“其所谓知者非知,而行者非行也。知者非知,然而犹有其知也,亦惝然若有所见也;行者非行,则确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为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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