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张若昀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向浙江省海盐县法院正式起诉父亲张健及浙江南北湖梦都影业有限公司(梦都公司),该案已于4月21日开庭。
案号为(2018)浙01民特88号的裁定书显示,2016年,华策公司作为甲方、梦都公司作为乙方、张若昀作为乙方艺人、张健作为丙方,各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演员张若昀参演华策公司四部电视剧事项。由于履行期间出现纠纷,华策公司向杭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梦都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被法院驳回。
天眼查APP显示,张若昀曾向杭州仲裁委提出管辖权异议,但2019年9月被驳回。其后,张若昀又两次向法院申请确认杭州仲裁委对自己无管辖权,原因为《合作协议》中其签名系伪造,但两次申请均被法院驳回。最近一次驳回为浙江省高院在2021年1月作出的裁定。
据法人杂志,4月26日,华策影视(300133)发布2020年年报。年报显示,去年媒体曝光的“张若昀涉1.4亿财务纠纷”已裁决。
该年报披露,2021年3月8日,杭州仲裁委裁定:解除浙江南北湖公司等主体与华策影业签订的《合作协议》,向华策影业返还 1.29 亿元并支付违约金 6813 万元,共计 19713 万元,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年报还显示,华策影视正在向法院申请执行。
新媒体编辑:王新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