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数据存储 是一款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个人申报评审系统,个人申报用户点击【注册新用户】按钮,进入个人用户注册页面,用户按屏幕提示依次录入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用户直接进入登录页面。
一、【职称申报】按钮功能的使用
系统进入“可申报年度系列列表”,按屏幕提示内容依次选择正确信息后,点击【我要申报】,系统进入职称评审个人信息录入页面,请按下列顺序依次填报。
1、点击【基础信息】选项,按屏幕提示依次录入个人信息。其中“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注册时使用的组织机构代码,申报人必须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成功注册后申报人方可填报此项内容。正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后,系统将自动提取带“*”数据信息。否则不能进入个人申报系统,系统提示“所在单位没有注册,请联系单位相关人员。”
2、基础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基本信息】选项按屏幕提示依次录入。基本信息多数使用为下拉菜单进行选择。“量化赋分”、“答案成绩”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填写,主管部门无此项要求的,此处可以为空。
3、点击【工作经历】选项,按屏幕要求录入,此项为必填项目,内容填报最多不超过21行。
4、点击【工作成绩】选项按屏幕提示录入,此项为必填项目,此项内容填写最多不超过33行。
5、点击【成果奖励】按屏幕提示依次录入即可,每录入完一条“成果奖励”信息后,点击【增加】按钮,则“成果表列表”即可显示所录入信息。如需修改请双击需修改的选项,修改完毕后点击【修改并保存】,如需删除,选中须删除的信息记录,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6、点击【论文作品】选项,按屏幕提示录入,每录入一条后,点击页面右下【增加】按钮,即可在“论文作品表列表”里显示录入信息。修改、删除方式和“成果奖励”修改删除的方法一致。
7、一览表预览、打印,申报人依次完成1到6的填报后,点击【一览表预览】按钮,即可进行预览。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打印一览表】按钮,系统即可打印PDF格式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系统将会自动生成PDF文档进行下载,下载完成后即可打印。
8、若本机需要安装PDF文件阅读器,可进入http://sdzc.sdeic.gov.cn/中的“相关软件下载”中下载。
9、申报人确定申报数据填报准确无误后,点击【信息上报】按钮,个人信息即可上报至申报人所在单位,经单位审核后,逐渐上报至评委会办事机构。信息一旦上报不可修改。
二、【用户信息】按钮功能的使用
在没有上报数据前,可以修改当前用户注册的相关个人信息。
三、【退出】按钮功能的使用
点击【退出】按钮系统用户即可安全退出个人账户。
四、多次登录
用户根据个人注册信息,进入http://sdzc.sdeic.gov.cn/后,依次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录系统。
一、报送材料
(一)正常申报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高等学校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须使用人社厅统一印刷的规范表格,不得使用单页自行装订的表格);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3份(A4纸型,原件);
3.《高等学校、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A3纸型打印,原件);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经单位审核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高等学校、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填报的“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以下简称“成果及受奖”)(不超过3项);填报的“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等”(提交同行专家鉴定的必须填写,不超过3项;其他不超过3项);教学、综合获奖原件;
5.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丢失,须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8.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的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改系列评审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2.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1份;
3.反映其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业绩情况等证明材料;
(三)破格申报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破格申报的,按正常申报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提供评审材料的同时,还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鉴。
(四)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须报送的材料类别、数量
1.《2016年度校高级讲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
2.申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1份(由主管部门出具)。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出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审批表》原件。
(二)拟推荐人员一览表、推荐人员情况公示表须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评审材料。
(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主要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填写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工作业绩的审核,重点看表述是否准确、清晰、翔实,不可有模糊性表述。对审核情况确实无异议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负责人签字,加盖印鉴后,连同申报材料一同报送。需组织专家评价的内容,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评价,并在相应栏目或位置签字。
(四)呈报的材料要完备齐全,按规定格式整理,需填写的内容必须按照《关于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说明》(鲁人职字〔2004〕6号)文件及有关规定规范填写。
三、其他有关问题
(一)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答案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答案不作为校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答案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二)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申报人员可从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录,进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相关政策规定、表格式样及有关信息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
(三)各单位材料请于10月8日至18日报送至中共山东省委校东校区(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四)本函中未涉及问题,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