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模式创新
利用“互联网+大宗商品市场”,扩大经济辐射范围
2015年3月5日的两会上,国家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到了关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并首次提出 “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互联网+大宗商品市场”是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有效聚合市场资源,理顺大宗商品流通秩序,形成期货与商品对接、场内与场外对接、线上与线下对接、商品与金融对接、本地与外地对接的多层次商品市场体系。
北商所的商品发售模式是“互联网+大宗商品市场”模式创新的成功实践。
2、模式概念
商品发售模式由一级市场的商品发售和申购、二级市场的商品所有权电子交易两部分构成。发售申购阶段,发售商在北商所交易平台进行商品发售要约,采购商、贸易商和投资者(统称“交易商”)进行全额货款申购。申购成功的交易商既可在北商所电子交易平台(即二级市场)进行商品转让,也可申请提货交收;发售完成后,交易商还可在二级市场买入商品,并进行商品转让或提货交收。
在一级发售阶段将引入承销商(一般为传统贸易商或金融机构)辅助发售和推广商品。发售商将依据发售说明书约定的比例,按发售价格、持仓数量、持仓时间计算并支付持仓收益。
3、交易核心
通过“互联网+大宗商品市场”,交易平台引入线上发售申购机制,采用全额货款、二级市场电子交易进行商品转让或交收。引入持仓收益平衡各参与方利益。借助平台,推动企业与交易商交易,实现商品交易、流通、供应链融资、社会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相结合。
4、参与人
5、交易流程
商品发售模式利用交易平台的资源和中介机构优势,促进商品流通转让,形成市场价格,提高交易和流通效率。
1、发售商公开发售商品,交易商可进行申购;
2、交易商通过摇号中签、全额交易后获得商品;
3、交易商可申请提货进行商品交收或通过交易平台进行商品转让。